近期,我们注意到有一些非官方企业微信账号在校园内进行活动,这些账号涉嫌侵犯我校校名和简称使用权。为了维护学校的权益,现就有关学校官方企业微信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学校官方企业微信是唯一经过学校官方认证并授权的企业微信,账号主体为“贵州师范大学”。学校对该企业微信账号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创建或使用带有“贵师大”、“贵州师大”、“GZNU”等字样的企业微信,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其更名或解散相关企业微信。
三、请各位师生参照如下方法https://nc.gznu.edu.cn/info/1090/1376.htm正常加入学校企业微信。同时,请大家注意识别官方企业微信的标识,避免加入非官方企业微信组织(官方企业微信主体名称为“贵州师范大学”且带有“已认证”的字样或图标,如图所示)。

如果发现有侵犯学校校名或简称权益的企业微信组织,请大家及时拒收、屏蔽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我们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请大家不要在非官方企业微信组织中透露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声明!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