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3、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
4、必须遵守学院校园网建设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网络信息方面的规章制度。
5、校园网二级网站的建设部门(分院)必须对二级网站做好规划和定位,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每月至少一条以上)。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二级网站要突出本部门(分院)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要突出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各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
6、凡是自建留言本、BBS、博客等交互性系统的用户发布信息之前,必须设置内容审核功能,经过审核后才能发布,否则必须关闭该系统;必须设专人审核、监督留言本、BBS、博客的内容,严谨通过留言本、BBS、博客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侮辱、诽谤组织或个人的信息。
7、二级网站所载内容由开设二级网站的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贵州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有权对其停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