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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申请、使用需知

2011年12月26日 21:30  

为规范贵州师范大学电子邮箱的申请和使用,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有效管理网络资源,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特制定如下邮箱申请与使用需知:

一、申请电子邮箱的用户范围

凡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电子邮箱。

二、电子邮箱的申请

用户可携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到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申请并免费办理电子邮箱。

三、用户帐号

1. 用户帐号由用户根据我校电子邮箱用户命名规则自行指定。

2. 电子邮件服务器分配给每个邮箱的存储空间为50-200M(因硬件条件限制,目前最大空间暂时为50M),带附件的邮件,其附件最大不得超过20M。

四、电子邮箱的使用

1. 电子邮箱的使用方法请查看贵州师范大学电子邮箱使用手册的相关说明(http://webmail.gznu.edu.cn)。

2. 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请用户在第一次登陆邮箱后立即修改密码。

3. 由于用户自身未保管好本人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本人、学校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每个用户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4. 用户可随时改变用户的密码。建议定期更新密码和使用具有一定长度的密码,以提高安全性。

5. 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帐号或系统安全漏洞等非正常情况,用户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告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

五、关于邮件网关的说明

为提高邮件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垃圾邮件和携带病毒邮件的攻击,我校邮件系统前端安装了反垃圾、反病毒邮件网关。该网关能有效阻挡、过滤垃圾邮件,但也有极少可能造成用户邮件的误判。所有被过滤邮件都会在每日凌晨四时向用户进行通告,用户可从过滤邮件中释放回有用邮件。

六、用户单独承担因传输内容而造成的任何后果

用户必须遵循:

1. 遵守互联网有关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2. 不利用电子邮箱作连锁邮件、分发垃圾邮件或分发任何商业电子邮件;

3. 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对电子邮件功能进行滥用;

4. 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中伤他人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

5. 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6. 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学校制度、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若用户的行为违反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将取消其用户帐号。如果牵涉到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将由用户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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